货运险附加险“盗抢险”缘何成烫手山芋
龙湾区石浦村一托运部驾驶员姚某4月1日晚驾货车经过机场路时,车上价值100多万元的不锈钢钢管被抢。龙湾警方日前已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赃款47万元,但剩余的50多万元难以追回。 托运部老板黄某只能自己出钱赔偿。有没有一种险种可承担货运途中货物遭偷抢的理赔?据了解,我市只有少数几家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有此类业务,但盗抢险投保的人少之又少,推广较难。但大多数保险公司称,他们并不接受盗抢险投保。
多数投保人只知货运险不知盗抢险
我市的货运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物流繁荣。但多数托运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知道有“货运险”,但并不知有“盗抢险”,这是他们没有主动投保的一大原因。
“货运险”按运输方式可分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包、联合运输保险。托运部老板黄某此前保了“货运险”,他是否能得到理赔?多家保险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如果是运输途中货物着火、翻车摔坏货物、撞击震碎物品等发生的损失,属于“货运险”理赔行列,但货物被偷抢,他们不会理赔。
部分保险公司透露,“盗抢险”作为“货运险”的附加险,才可以承担理赔。
风险太大是拒保盗抢险主要原因
虽然有此险种,但“风险太大”是多家保险公司拒保的理由。
保险行业一位资深人士透露,将“盗抢险”作为“货运险”的一种附加险,虽未违反相关法规,但不排除有意提高投保门槛之嫌。
该人士称,保险公司其实并非排斥所有的“货运险”,像铁路、航空等部门如果投保,保险公司会乐意接受,但公路“盗抢险”是一个例外。因为大部分托运部是私人经营的,信用度不高,驾驶员素质也有待提升,托运途中人为因素很大,发生盗抢的概率比火车货运、民航空运也要大得多。
个人不能投保“盗抢险”
近年来我市飞车抢夺等案件时有发生。那个人是否能投保“盗抢险”,以减少被抢劫后的损失?多家保险公司称,不在投保行列。
“理赔缺乏依据”是多数保险公司不推行的主要原因:“被抢物品到底有什么?价值多少?这些都只能听失主一面之词,我们无从探究,对理赔更没有把握。”
资深人士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许多领域面临转型,保险行业还有诸多需要完善之处。
[新闻链接]
深圳、广州等地目前对货运盗抢险推广得比较好。深圳保险行业推出《扩展公路运输盗抢险特别约定》: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在公路运输途中遭受盗窃、抢劫所致被盗、被抢保险标的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个自然日后仍未查获的,负赔偿责任。而广州也有一种“抢劫险”的险种,该险种以家庭为单位,市民只需缴纳50元保险费,家里18岁以上的成员一旦在家以外的其他地方被人抢夺或抢劫,就有权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