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的区别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保险经纪人受投保人的委托,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在法律上对投保人不负任何责任,其行为的后果由保险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向投保人负责,一切行为由保险经纪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仅针对其代理的特定的保险公司之现成产品从事招揽或销售行为。 熟悉全国不同的保险市场,对多家保险公司的不同产品、内容、保单及条款均有深入了解。可依客户的需求量体裁衣来规划及设计完善的保险方案。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山东金实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估专业机构,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公司遵循“实实在在做事,快快乐乐做人”的行为准则,信奉“以德行定取舍、以能力定职位、以贡献定薪酬”的用人机制。公司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保险各方当事人的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经营下列业务